在香港那段难忘的记忆
那时还是九月天,早晨匆匆结束在南国的行程,搭当天的航班飞回北国。一下子从深冬飞进盛夏,温差跨了二十几度。低头看表发现时间不对,便又腾出两只手来掐着表旁的小按钮迅速的转起来。
到达的当天是香港时间的下午六点多,命好,赶上同事的朋友请客。三个人坐在港丽的自助餐厅里塞海鲜。夜色弥漫开来,灯火通明。气泡水喝了一瓶又一瓶,还是很渴。
香港人对于空调丧心病狂的使用,让我这个怕热的人心花怒放。我很喜欢开冷气,越低越好。然后自己裹着衣服被子在屋里游荡。凉快真好,可是闷热天里,凉快的代价就是干燥。冷气抽掉了身体里的水分。只能不停的喝水再不停的喷喷雾。不过我贪恋冷气,这点儿代价也就忽略不计了。
告别同事之后,打车去自己的酒店check in。刚踏出港丽大堂,我又屏住了呼吸。闷热依旧。预定的酒店在兰桂坊深处,的士开到街角时便走不动了。街上站满了狂欢的人,一串串的酒吧绽放在小街两边。不同风格的音乐混杂在一起,震天响。的士司机操着港普扭头冲我喊,小姐,走不动了,今天星期五。
我点头,说没事儿,靠边把我放下吧。我自己会走的。港丽到兰桂坊的距离很近,打车三十几块便到。身上只有整张大额港币,是出发前在单位楼下的银行匆匆换的。我举着纸币递给司机,他冲我一摊手,说找不开啊小姐。人群走在车周围,空气中开始有分解的荷尔蒙。我焦虑的问他,卡能刷吗师傅?他依旧摊手。于是我掏出四张十块人民币。说这个呢?他愉快的收下了。他说人民币OK,你小心包包啊小姐。便扭过头去开走了。
这次出的是个十几天的长差,日子多,季节也多,大衣和不同厚度的裙子就塞了半个箱子。我提了一个粉色的大箱子,站在这街上居然也不觉得突兀。真是个神奇的地方。箱子不算太重,我推着它快步走进人群,轮子压在石板路上咯噔咯噔的。那是一条缓步向上的街,两边布满了临街的酒吧,国人,西人,几个一堆站在一起,举杯,笑闹,亲吻。有些孤独的人,独自坐在窗边,合着别人的热闹,安静的喝着杯中酒。
我的视线要穿过层层人群才能望的见墙上写着的门牌号。一家一家找过去。终于在闷热腐蚀我最后一点儿耐心前,站在了酒店的玻璃旋转门前。大堂的侍者快步走过来,接过了我的箱子。那一瞬间我想冲过去和他热烈的握手。
办入住手续的时候,这家酒店繁忙无比。不时有Party的人群走进大堂。我看了一眼指示牌,原来它顶楼还有个Bar。我的房间在15层,拉着我的大粉,坐电梯上行。身边站着两个穿着Cocktail dress的年轻女孩子。她们一边笑,一边快速的发着SNS,水晶指甲在屏幕上快速翻飞。她们在十三层热闹的下了电梯,与她们擦身而过的时候,香粉味道扑鼻。电梯里放着热烈的音乐,听的人心脏砰砰跳,我失笑,兰桂坊果然名不虚传。
出了电梯右转第一间就是我的房间,电梯门在我身后关上的一瞬间,安静又重回到我的身边。好像刚才的一切都是一场梦。虚虚实实的想不清楚。站在房间里打开灯,我又开始笑。
好夸张的酒店。在中环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居然还有这种大布局的酒店。但是大布局不足以让我笑场。真正戳中笑点的是这间房设计的太性感。好像不在这里风花雪月一场都遗憾了。mini bar一应俱全的烈酒,落地窗边的软卧榻,红色的长沙发,还有King Size的双人床以及没有门的卫浴。每一个角落看过去都像暗示。告诉你快来放纵,一醉方休。
我觉得自己站在这儿就像个站在合欢场里的尼姑。如此热闹的地方。我一个人享受,除了看电视和泡澡,我真的没有什么好消遣。以至于我坐在浴缸里恨恨的想,有了情人,一定要来这里再住一次。穿黑色的蕾丝睡衣,干了mini bar的酒,再做尽疯狂的坏事。想放肆的时候没有伴侣,这真是沮丧。
十五层,周围没什么邻居,我也就敞着窗帘看楼下的人。屋外是一个酒精,陌生人与汗水打造的世界,屋里是二十度的冷气,厚被子和超凡蜘蛛侠与我打造的世界。窗子全部紧关,还是能听见强节奏的音乐咚咚响的声音。我站在卫生间里吹头发,马桶在遥远的左手边。什么都这么大,我哀伤的埋怨。一个人的时候,多一平米都能扩大你的寂寞。
电视可以拉到完全冲着床,也可以推回去完全冲着沙发。我自己兴奋的玩儿了一会儿之后就拉过床这边,直挺挺的仰着看超凡蜘蛛侠,如此十几分钟后,我又翻身下床,穿衣服找鞋。我又饿了。抓过钱包简单疏了头发就又坐上了那个亢奋的电梯下楼。路过大厅的时候发现里面已经站满了等待乘梯的男女,顶层Bar的热闹现在才刚开始。我转出旋转门,站在街上,身边站满了来狂欢的人。连迈腿都成了困难。
后来说给香港的朋友听,说兰桂坊我的天,周末不要太热闹。夜里三点音乐还震天响。他们嘲笑我刘姥姥,说三点怎么算晚,夜生活那时候才是高潮,到凌晨四五点也正常的好嘛。
我推开不断涌过来的人群,奋力的挤进酒店旁边的7-11.买了一个吞拿鱼三明治和一大瓶酸奶。准备去排队结账,又转身去抓了一瓶红酒。我抱着食物酒水排在队尾,身边不断的有人挤进来买酒买烟。冷气中撒发着亢奋和疲惫交杂的味道。
终于啃着三明治缩在被子里的时候,超凡蜘蛛侠已经演了过半,我解了头发,抓过红酒大口喝起来。估计我有品位的朋友们又要咆哮了。好好的东西跟喝冷面汤似的就吞下去了你是个什么女人。但是当时那瓶红酒是我解决所有问题的唯一解药。你见过喝解药还要晃一晃,闻一闻,品一品的么。
那一夜,力气花光,三明治吃光,酒也喝光,唯一没有从一而终的,是我没有看到电影的结局。
作者简介:Miss史蒂芬妮,从事企划行业。南北半球间游走,从行走中找到力量。痴迷于故事撰写,喜欢躲在角落里观察视线范围内的人和事,文字运用能力好于语言表达。青春边缘死撑的大龄单身女青年。 请关注我的新文集《人生苦短好在情长》争取早日出书给你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