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往返大交通(飞机、火车),旅游当地天气、交通情况以及其他特殊原因,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在保证不降低行程服务标准、不减少景点和游览时间的情况下,对行程景点的游览顺序合理的进行前后调整。
2.如遇景点政策性关闭、维修维护,天气交通影响、航班延误导致当地旅游时间减少及其他特殊原因,而导致景点或旅游项目无法继续履行时,旅行社将按照下面第 5 条说明退还门票给客人。
3.请参团游客主动出示合法有效证件(老年证、残疾证、军人证等),按景区规定享受相应优惠,优惠退费的计算方法:旅行社折扣价(参照第 5 条说明)减去相关证件优惠价的差价,如果相关证件优惠价比旅行社折扣价还高,则不退不补;若因未出示或者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游客自行承担。
4.此团中的交通、住宿为提前付费采购,如游客自愿放弃,则不退还费用;自愿放弃游览景点,参照第 5 条退费
5.因为服务能力有限:
①本团的报名年龄原则为 80 岁以下,70 岁-80 岁者须有 60 岁以下的健康亲属陪同参团;
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胰腺炎者等,建议不参加本旅游团,如果强烈要求参加本旅游团,必须有年轻健康的亲属陪同参团;
③癌症病患者、癫痫病/小儿麻痹症患者,有听力、视力障碍者,身体残疾造成行动不便者,以及有精神疾病或者无行为控制能力者,恕不能接受报名参加本团,望请谅解。
6.未满 18 岁的未成年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法定代理人陪同出游,如代理人同意未满 18 岁的未成年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独立参团旅游的,视为其法定代理人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合同内容及行程中的所有约定。
7.健康说明: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②游客如在旅途中意外受伤,应及时告知随团导游或者签约门市;游客发生意外受伤需在县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公立医院进行治疗,游客一定要保存好病历、处方、发票、检查报告等原件,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先行承担,再根据保险公司理赔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8.关于飞机票:
①飞机票为我社代订,因航空公司航班调整、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造成行程延期或取消等,由客人自行承担,本社只协助安排。
②在报名时,烦请提供与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一致的姓名及证件号码,12 岁以下的小孩(包括 12-15 岁未办理身份证者),提供户口页上的姓名及证件号码;已满 16 周岁而未办理身份证者(包括身份证遗失者),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并提供证明上面的姓名及证件号码。
③航空公司规定团队机票不能签转、更改、退票,所以请一定仔细核对姓名及证件号码信息,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负责!
④在登机时,请必须携带好有效证件原件(与报名时提供的证件一致),否则因此造成不能登机等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负责!
⑤航班以出团前通知为准,飞机具体的抵离时间以实际航班为准。
9.出团通知:请客人于飞机起飞前 120 分钟前抵达重庆江北机场国内出发大厅集合,提前办理登机事宜,若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误机,产生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负责。
10.关于意见单: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是争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者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