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旺季价格变动较大,团期价格仅供参考,详情请来电咨询,多有不便请多包涵.
1、住宿标准:普通宾馆双人标间(我社在行程中只提供标准双人间,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请自行补足标准房差)。酒店不带空调,具体安排按实际住的宾馆为准.酒店设施与内地有较大差距,所以请勿以城市人心态衡量;
2、用餐标准:7早10正(接、送当天不含正餐)正餐旅游定点餐厅用、餐标15元/人/正。口味主要以川菜为主,高原地区资源匮乏,餐饮质量请不要给予太高的期望值。注:因为西藏景点的间距比较远,为了顺利的让大家完成景点的游览,会出现早上出发比较早或白天的正餐有时会出现用餐不准时的情况,都请客人自备少量干粮;
3、交通工具:重庆/拉萨硬卧火车票(实名制不限车厢及铺位)、拉萨/重庆机票(经济舱,含机建+燃油,不限定航班时间)、当地挂牌旅游车(因西藏特殊气候条件,西藏地区旅游车辆均无空调设施);
4、景点门票:所列带括号景点首道大门票。如因政策性及天气原因无法参观景点,现退门票费用。因上布宫需要,请客人带好身份证,小孩请带好户口薄以便要查。注: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交通延阻、罢工、自然灾害、政策性调价、航班或车次取消或更改时间等)导致行程延误、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我社只负责退还未产生的门票和餐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其它责任及费用。如因客人自身因素放弃景点游览、用餐、住宿等,所有费用均不退还;
温馨提示:林芝景点四选二,并且由导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四个景点为:秀巴古堡、卡定沟、比日神山和尼洋阁)
5、导游服务:当地普通话导游服务,5元/人/天;
6、儿童标准:小孩报价只含车、半餐,小孩不用餐费用不退;
7、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
1、旅游意外保险,建议组团社提醒客人购买或为客人代买;火车上用餐和航空保险及重庆段的任何接送费用;
2、自由活动所产生的费用、行程。
凡参加旅游团的团员请主动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包括老年证,残疾证、军人证等),按景区规定享受相应优惠。若因未出示或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游客自行承担。
1、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导游可以根据天气、交通、实际航班、当地景区限制及其它突发事件对上述行程中所列景点的游览顺序进行调整,但保证决不减少景点数量和游览时间;旅游过程中如遇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未游览景点我社负责退还优惠门票费用;同时客人必须服从旅行社的安排,控制损失,不得无故将损失扩大。因游客自身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行程的费用增加由游客自理。
2、用房原则上安排同性别一间房,保证一人一床位;夫妻团员在不影响总用房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房间,但若因此而出现单男单女房,导游或领队有权拆分夫妻或安排加床;要求单住的客人请另补单房差费用;若此团队客人为偶数(双数),领队有权在同性客人房间加床或者拆夫妻后加床在客人房间,客人可以按抓阄或相互协商方式决定加床的房间),同时散客拼团客人需自行在酒店缴纳酒店房卡押金并请妥善保管押金收据,退房时凭收据及房卡结账。
3、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出游,如法定监护人同意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独立参团旅游的,视为其法定监护人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合同内容及行程中的所有约定。
4、景区门票和景点内交通为提前付费采购的团队优惠价,游客旅游途中自愿放弃的景点、景点内交通等,旅行社将按团队优惠价退还费用。老年证、残疾证、军人证等的使用,旅行社将按团队优惠价和使用上述证件所购门票及景点内交通的差价退还费用。当放弃景点的游客数量或使用上述证件的游客数量过多,致使无法满足景区规定的采购的团队优惠价最低人数,则退还费用应相应减少或不退。在旅途中,请主动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包括老年证,残疾证、军官证等),以便导游协助按景区规定享受相应优惠。若因未出示或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游客负责,与旅行社无关!用车、用餐、住宿、导游服务费为旅行社提前采购,费用已支付车队、餐厅、酒店和导游,游客旅游途中自愿放弃,不退还费用。本团的旅游接待将委托其他旅行社共同完成。我社将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如果游客中途须离团(仅限国内旅游。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必须向导游做事先书面说明,同时离团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负责。
5、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甲方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身的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在乙方处报名参团,若因个人有病史和身体残障但未向乙方明示且出具相应的诊断证明在旅游行程中引发疾病所导致伤亡事件发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乙方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甲方与乙方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甲方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报名时甲方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甲方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甲方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乙方将协助甲方就近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6、乙方的导游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无法为甲方提供一对一的服务,乙方工作人员在接待甲方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甲方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甲方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7、退团说明:甲方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临时需退团,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所缴纳的旅游团费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超出部分的损失予以补足。客人出发前临时退团,除开机票、火车票退票损失,还有车位导服平摊损失、房损等~!以实际发生承担损失。
8、甲方在旅游目的地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目的地旅游资源,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并主动配合随团领队及当地导游的合理安排。如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登车,登船,登机,以及不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乙方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50%的违约金。
预订方式(1) 网站预订选择您出行的产品,点立即预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订单信息,然后提交订单完成在线预订。9:00-18:00提交的订单,客服人员会在1-2小时内与你联系,18:00点以后提交的订单,客服人员会在第二天上午10点前与你联系。
(2) 电话预订拨打中青旅客服电话023-8821-7323,把你的出行要求告诉客服人员,由客服人员帮你进行预订。
签约方式(1) 网上签约使用电子合同与游客签约,无需到店,直接签订电子版合同。
(2) 到店签约可与客服人员预约到我们门店来签约 。
(3) 上门签约不能到店或传真签约的客户,在重庆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北部新区、巴南区),合同金额在1000元以上,我们可提供上门签约。
具体电子合同签订流程如下:
确认行程及相关事项后,将向游客手机发送签约短信,内含签约链接地址,游客点击该地址后填写真实姓名及手机号码,并以此登陆电子合同系统(用户名为您填写的“姓名”密码为“手机号码”),在“合同列表”中点击未签合同的“查看详情”选项,进入合同详细页面,点击页面最下方的“签订合同”并勾选“身体健康,事宜出行”后签名保存签名,则合同签订成功,之后您可以选择下载合同并保留该电子合同。
付款方式(1)网上支付通过支行宝、微信、网上银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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