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到四川[九寨沟]旅游注意事项:
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70岁以上的老人因考虑身体因素,建议不参团,请选择其他适合老年游的线路参加。
【老年旅游者提示】
(1)65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提示】
(1)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我社因服务能力有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签订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全国散客拼团行程,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将根据实际产生核算;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在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请注意禁止标志,不可冒险前往;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高海拔、高原地区、冰雪旅游区重要提示】
①请你在出发前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实告知,患有肝、肺、肾、脾等各种身体器官有病变史及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皮肤外伤以及以往患过各种疾病或正在患病期间的游客均禁止前往。
②我社建议您前往高原前最好去正规医院进行体检,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负责,得到医生书面许可方能前往游览,如隐瞒身体情况发生的问题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请旅游者带上必要的应急药品和物品,如果不慎在旅游过程中患上任何疾病或身体不适(包括轻微感冒或高原反应)应立即终止游览,卧床休息并告知导游领队,若病情严重应立即接受入院治疗。
④禁止剧烈运动,情绪暴躁,暴饮暴食,吸烟喝酒,注意自身保暖,保证充足睡眠,防止紫外线辐射,脱团外出需通知导游并有5人以上结伴出行。
⑤进入高海拔地区后要多吃碳水化合物、易消化的食品,多喝水,多食水果、蔬菜等富含维生素的食物,不要频繁洗浴,内服药及抗缺氧药物:红景天(如出发前3天服用红景天将可大大减轻高原反应)、葡萄糖、感冒通、泰诺、白加黑、诺氟沙星(或复方新诺明);用于胆道、肠道及呼吸道感染;多本酶片(或乳酸菌素片、黄连素等)、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因缺氧和气压低的关系,很多时候开水都未滚透,初抵时可能会引起肚子痛、腹泻现象,所以需要准备此类的止泻药和止痛药;如加合百服宁、必理通、止痛片及头痛散等;预防高山反应引起的头痛;清热药品;如润喉片、菊花茶、夏桑菊及西洋参冲剂;维他命C可令身体增强抵抗力。外用药外伤药:纱布、绷带、创可贴、碘酒、止血带等也必须备齐;润唇膏能防止嘴唇干裂;云南白药能止血;风油精能提神、醒脑、镇痛;红花油能主治跌打损伤、风湿骨痛膏。
⑥冰雪旅游区由于景区内外道路等地方有结冰现象比较湿滑,务必请游客穿轻便、防滑的平底鞋,注意安全;游玩及步行时一定注意防滑,防止摔倒;特别注意有安全警示牌提示区域,务必遵守警示牌的相关提醒,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严禁进行游览或者停留照相。
【其它告知事项】
(1)请尊重当地少数名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为安全考虑,晚间及单独不宜自行外出。
(2)因特殊原因造成的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3)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5)除行程标明的游览,自由活动地点外,其它所有途经地均不为必须停留,游览,介绍,讲解地。
(6)关于购物: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境。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如有购买行为,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停留点等配套自营或衍生设置的含有购物可能的场所,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请您特别注意甄选,谨慎选择。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
(7)本产品根据出团需要有可能在部分行程段对导游及团友进行调整,拼团的次数及行程段视线路收客情况而定。
(8)我社将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理解散拼团的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馈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9)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70岁及以上者无法办理)代购旅游意外险2元/人(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盗走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旅行社仅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不在意外险之列)。如旅游者认为无需代购的,我社将于行程中现金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