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损失明晰为团队特殊约定,请签在合同附加条款中!
【预订须知】
1、游客脱团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请您遵守并自觉维护法律之尊严。如您在旅游过程中脱团、分团,则表明您已事实已单方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章·第十九条·第二款》"合同解除“情形处理。您脱团、分团后,您与我们的合同关系自行取消。我们将在您脱团、分团当天取消行程中未完成项目以及您的住房,同时您的行为亦表明您愿意承担脱团、分团后的一切费用,包括餐饮、住宿、交通、景点门票以及个人财产、人身安全等,均由您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种法律后果。
如旅游者强行离团我社将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立刻在旅游地报警;
第二:立刻报备旅游出发地旅游局以及相关部门;
第三:协助旅游地相关部门,将强行离团旅游者送回国内,相关遣返费用需旅游者自行承担;
第四:终止我社对离团旅游者离团后相关的合同约定服务(包括取消原计划返程机票);
第五:如因旅游者强行离团,对旅行社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以及行政处罚,我社将保留相关起诉权;
注:擅自脱团,将面临护照被注销3年内不得办理护照的处罚,同时目的地国家将限制此人入境。
2、自由活动须知:我社郑重的提醒您,自由活动期间参加非我社平台提供的涉旅服务,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我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游客在自由活动期间,按行程约定旅行社不再提供司机、导游服务,敬请游客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2)游客在自由活动期间,在我社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他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或单项旅游项目,则视为自动与我社解除合同关系,由此造成经济损失,以及人身伤害,与我社无关。
3、我社保留因航班、交通、签证等原因而导致行程变化,而对出团日期、线路等做适当调整的权利;
4、行程所列安排项目均为提前采购,所有费用已经产生,若因天气、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时,费用不退,如造成行程天数及交通、餐食、住宿等相关费用增加,按《旅游法》相关规定收取游客费用。请谅解。
5、旺季出发(例如遇佛牙节、圣诞节等)将有附加费,请报名时查询。
6、酒店大床房间数有限,若有需要请在预订时说明,大床房或标准间房型须依入住当日实际Check In情形而定为减少游客在旅途中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我们诚挚的建议您在出行前购买一份或多份保险(意外险或者紧急救援险),如在旅途中出现意外事故时,将有一份赔偿的保证(其赔付方法请见相关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及告示)。
8、不要参加高风险活动,参加任何项目请您量力而行。
9、所有参团客人必须如实填写【健康调查表】,若填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隐瞒由客人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10、所有参团客人必须认真阅读【参团须知及安全风险提示告知书】并签字,对客人未能遵守风险告知事项,未能采取积极主动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所造成的损害,由客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11、贵重物品(现金,护照等)请随身携带或寄放在住宿饭店的保险箱内,絶不可放在车上或房间内等,如有遗失旅客必须自行负责,与接待旅行社责任无关。
12、饭店游泳池如时间未开放及无救生人员在现场,请勿自入泳池内,否则如有意外发生须自行负责。
13、严禁私自下海游泳!
14、全程请游客注意人身及产品安全,不要前往不安全的地方,自由活动不要单独行动。老人、儿童需有家人陪伴及照顾;70岁以上老人,需有50岁以下家人陪同方可参团,70岁以上老人随家人出行另需签署【免责声明】并购买境外紧急救援险;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有父母或亲属陪同方可参团,非随父母出行需提供亲属证明及父母委托。
15、团队人数10人及以上派遣随团领队!
16、违法事项:因旅游者自身信用问题或其他不良记录导致无法乘机或限制出境,所产生费用由客人全权承担,我社保留进一步追偿损失的权利。
特殊地区外籍人事事项: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者、外籍护照旅游者必须在报名前告知我社,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在成都参团出发,需要具备外国人在中国出入境有效签证、港澳台地区居民除具备本人护照以外,还需要携带回乡证和台湾地区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均可报名参团由成都口岸出入境;如以上证明客人自身并未携带或证件过期导致的不能在成都口岸出境,客人将承担机票及旅行费用的全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