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游客请带好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有效证件。
2、景区游览请游客穿防滑的鞋子,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
3、异地旅游用餐较易致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4、若您是外地朋友,由于堵车等不定因素,可能会造成返程时间延迟,不建议预订当日的飞机或者火车。
5、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起雾、风雪、塌方、塞车、封路、车辆故障等等)导致行程延误、滞留或不能完成景点游 览等状况,请您予以理解并且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我社只能退还未产生的费用,已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门票、导服 等其他费用不能退回。由此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 生情况进行退补。
6、请游客根据导游告知的集合时间,准时抵达集合地点,以防错过游览景点的时间,若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 失自负。
7、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根据当日游客量调整游览顺序,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
8、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谅解。
9、行程中管理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及现金随身携带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客 人参加行程外自费项目须谨慎,发生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与景区协调,组团社不承担任何损失。
10、如遇汽车抛锚,我公司根据情况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三小时内排除故障属允许范围,请予理解,超过三 小时,我社只负酌情赔付责任,给予超出部分每小时 5-10 元/人的赔付。
11、此行程为散客拼团行程,非旅行社独立组团,请在签定旅游合同时签定散客拼团协议书,我社会对 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客人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本条仅适用于散客拼团)。
12、《旅游法》第十五条规定: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高龄人群(70 岁以上含 70 岁)、重症疾病患者、孕期妇女、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特殊人群,门市需与游客签订“游客健康承诺书”以及出游注意事项。
13、游客在旅途中如有意见,请真实认真填写旅游意见表,如返程后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力
本人已认真阅读此份行程内容,并同意按此行程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