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到稻城亚丁旅游报价包含
1、A 机票:重庆—稻城往返为经济舱(航班以出团前通知为准,如因天气原因,造成航空公司航班调整、延误取消等,责任与旅行社无关,由客人自行承担;机票政策性调价,补差价由客人承担。旅游者在报名签合同时须提供正确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仔细核对自己的身份证件,若因名单提供错误和游客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机票失信人和被限制消费人请报名参团时如实告知(此类人群将无法出票),我社不具备查验的资质和义务,如出机票时无法出票而造成的机票空位全损和地接产生的车损、房损由游客自行承担,敬请谅解!团队机票一经出票一律不退、不改、不签(所有游客均不提供机票行程单)。 B 旅游用车:
①、保证一人一座用车,旅行社不保证车辆类型要求,旅途中为套团滚动用车,可能全程非同一台车。因亚丁景区交通管制,游览景区当日酒店-景区为定时定点交通车摆渡,请按照导游约定时间集合乘车,如因自身原因错过乘车视为自动放弃,游客需自行乘坐公共交通返回酒店或集合地点,费用游客自理,敬请谅解!
②、对于车辆在一些特殊地段,当导游或者师傅告知需要关闭空调(如:爬陡坡)时,请游客给予理解和支持。
③、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以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服务。请予以理解。若因大交通(如:航班、火车等)延误、取消、造成无法按时参加我社旅游出团计划者,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损失费及行程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已产生费用。
④、不含重庆市区到江北机场接送,所有游客自行到重庆江北机场统一集合。
2、住宿:酒店双人标准间带独立卫生间。单房差:团队中单男单女,旅行社有权安排三人间或加床或由客人自补房差。稻城亚丁沿线住宿硬件和软件条件都有限,请不要以城市的标准来衡量,敬请谅解!行程中提到的酒店星级名称,为非国家旅游局授牌的星级酒店,仅指旅行社行业内部评称。因稻城电力供应不足,经常会有停电停水现象发生,如遇临时断水断电等因素造成部分设施无法使用,敬请谅解。同等级酒店的设施因地区不同而有较大差距,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可能变更住宿地点,客人不可指定住任何酒店,须随团安排,标准不变。(稻城提倡绿色环保,酒店都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游客需自备,希望理解)
(酒店标准:2 人间、独立卫生间、彩电、限时热水、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
3、用餐:含 4 正餐 3 早餐,含 2 个特色餐暖胃高原牦牛汤锅+滋补养身松茸炖鸡,根据时间安排(正餐餐标 20/人,晚餐餐标30/人;按十人座一桌计算,不足十人则按比例减少菜品数量和菜的份量;早餐和晚餐均为指定餐厅用餐,所有团队用餐如自愿放弃用餐均不退任何费用),旅行社团队餐安排都比较一般,景区一般地处偏远,餐标相对大城市较差,藏区海拔较高,米饭有夹生现象,团餐以蔬菜为主,不习惯者请提前自备佐食,因整体餐费不以个人用餐与否减少,自愿放弃用餐无费用可退,敬请谅解。用餐后的休息时间属自由活动时间。 赠送藏家歌舞晚宴 1 次(赠送项目,不用不退费且不作任何等价交换,我社亦不另行安排餐食)
4、门票:含亚丁大门票,景区开放游览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亚丁沿途风光为免费景点是旅行社为丰富行程所作安排,如遇堵车或不可抗力因素,不涉及任何退费!本产品为特惠产品,已将相关景点进行优惠打包,不再重复享受优惠(包含自动放弃),如放弃不涉及退费;民俗文化村藏寨均为赠送项目,突出行程特色的促销回愦行为,为我社无附加条件赠送,是旅行社为丰富行程所作安排,赠送实物均不会取消,如遇堵车修路等交通管制或航班晚点等不可抗力因素,不涉及任何退费,亦不等价折换其它!
5、保险:含旅行社责任保险,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如参团人员为外宾请提前告之我社。60 岁以上老人请自行办理保险。
6、导游:持全国导游证导游服务(10 元/人);(10 人以下均无导游;旅途中为套团滚动导游,全程可能不会同一个导游.)
7、小孩:小于 12 岁,只含往返机票、旅游车费(不含观光车费)、半餐,其它费用自理不占床,大于 12 岁,同大人收费标准,同大人服务标准服务;小孩请登机时带上户口本或身份证。
重庆到稻城亚丁旅游报价不含
1、【景区交通】亚丁景区观光车 120 元/人+二进亚丁景区 60 元/人(必须产生),冲古寺到洛绒牛场电瓶车费往返 80 元/人,
单程 50 元/人;洛绒牛场到牛奶海马费单程 350 元/人/趟等其他自费项目。
2、【单房差】因出现单男单女或者客人要求一人一间,需要支付房差;
3、【保险费】游客旅游意外伤害险;航空保险,如有需要,可在机场送机专员处自行购买;
4、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一)一切私人费用:例如交通工具上/酒店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饮品、烟酒、行李搬
运、邮寄、购物、行程列明以外的用餐或宴请等个人消费;
(二)自由活动期间期间的餐食费及交通费;
5、因个人原因滞留产生的一切费用;
6、因天气、气候、罢工、航班取消或飞机、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发生故障导致时间延误或行程变更引起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
致的额外费用;
7、行李在航班托运期间的造成损坏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8、以上所含服务中所未提及的任何费用。
9、*根据 2017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